关于对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1-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535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情况排摸,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评议,以下同学拟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此公示,公示五天(621-625日)。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反映,联系方式:0579-82282274。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2022年度资助对象拟认定名单.xlsx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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