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1-09-26 作者: 浏览次数: 618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情况排摸,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评议,学校审核,以下同学拟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此公示,公示五天(9月26日-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反映,联系方式:0579-82282274。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2022年度新生资助对象拟认定名单.xlsx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