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新闻宣传工作十佳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各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新闻宣传工作十佳先进个人”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全体学生
评选内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闻宣传成果
二、评选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体现可操作性;
2.榜样引领原则:被评出的人选确实是优秀的人员,对推动全院的宣传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评选流程
1.报名提交阶段:自通知发布起至2月15日
自荐者需根据评选细则梳理新闻宣传成果,按要求填写自荐表(见附件),并于2月15日晚20:00将填好的自荐表以“班级+姓名+十佳宣传人自荐表”命名,发送到宣传部邮箱:zsdljwxcb123@163.com
2.审核答辩阶段:暂定2月25日
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将收到通知,准备答辩。届时,会在候选人群内发布答辩要求。如有疑问,加群:690067300
四、评选制度
本次评选实行综合加权评定制度,对新闻宣传能力各指标实行综合加权评定。其中,新闻宣传能力包括文字能力、摄影摄像能力以及策划与运营能力。
(1)文字能力指在校内外各级刊物、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宣传平台上发表正式的文字类稿件的能力;
(2)摄影能力指在校内外和各级刊物、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宣传平台上发表摄影作品、视频作品的能力;
(3)策划与运营能力指校院公众号的稿件编辑、运营推送,校院网站等平台的维护、以及稿件审校的能力。
总评=文字能力30%+摄影能力30%+策划运营能力20%+答辩20%
五、评分细则
1.文字能力评分标准及加分细则(百分制)
(1)文字能力=基础分60分+稿件发表加分
(2)文字稿件发表加分细则:
①纸质报刊类:在官方报刊、校报、校院内部官方刊物上发表的宣传学校学院相关新闻的,参照以下加分规则:
级别 | 权威 | 一级 | 二级 | 一般 | 校院内部 |
加分 | 36 | 24 | 16 | 12 | 8 |
备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属于权威,《浙江日报》属于一级,《浙江师范大学报》、《钱江晚报》、《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江工人日报》等属于“二级”,《浙江交通旅游导报》等属于一般,《新黄金时代》《心海扬帆》等属于“校院内部”,如遇其它类别,必须提前汇总后由院评议小组审核后决定。
②网站、微信类:在纸质报刊类中涉及报刊的官方网站以及校、院官方网站、微信上发表的宣传学校学院的相关新闻的,参照以下加分规则:
级别 | 权威 | 一级 | 二级 | 一般 | 院内 |
加分 | 18 | 12 | 8 | 6 | 4 |
备注:人民网、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系列频道、中国教育报属于权威;光明网、中国日报中文网、各省(直辖市)卫视属于一级;中国新闻网、浙江在线、新蓝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除浙江卫视外其它频道、校网、校电视台、都市快报、浙江新闻属于二级;中青在线、钱报网、大学生新闻网、青年文摘官网、校官微、浙师青年等属于一般。院网、院官微属于院内。如遇其它类别,必须提前汇总后由院评议小组审核后决定。
2.摄影能力评分标准及加分细则(百分制)
(1)摄影能力=基础分60分+稿件发表加分
(2)摄影稿件发表加分细则:同文字稿件。
3. 策划与运营能力评分标准及加分细则(百分制)
(1)策划与运营能力=基础分60分+策划与运营能力加分
(2)策划与运营能力加分:
在校、院各官方微信上发表的宣传学校学院的相关新闻的推文,有署名编辑的,每篇记1分。
在其他各平台上发表的,将在院评议小组进行审核后决定。
五、注意事项
1.与校、院新闻活动无关的作品、稿件不符合加分标准。
2.原创海报、视频计入摄影能力评分中。
3.多作者的,不必乘以权重。
4.各分项乘以权重前,满分最高100分,加分有封顶。
5.院网、院微上的新闻宣传将由宣传部进行统计,并经两轮筛查确保正确后统一计入加分。
6.该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宣传部所有。
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宣传部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