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第三届“经纬先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4-30 作者: 浏览次数: 489

为更好展现学院精神风貌,激发“向上、向善”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经纬先锋”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评选表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教师敬业爱岗、潜心育人的高尚品格,激励教师努力做“四有”好老师;展现学生乐研好学、求知上进的的优良风貌,激励学生做新时代好青年,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类别、范围及名额

本次评选分“经纬先锋·教师楷模”(面向全院教职员工)、“经纬先锋·学子榜样”(面向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两个类别。共评选10名左右(其中,“学子榜样”不少于总数的40%)。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经纬先锋·教师楷模”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严格执行管理规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成绩显著,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业绩突出。

(二)“经纬先锋·学子榜样”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尊师重友,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3.乐研好学,求知上进,自律自强,勇于担当。

4.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

5.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并且在专业学习、外语学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公益服务、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一方面或几方面有突出表现。

6.个人事迹能在广大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为20225月至6月,按推荐、初评、投票、终评、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1.申报和推荐(51日至8日)。对照申报条件,以个人申报和各专业、各班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各专业、各班可推荐上报候选人1-3名,推荐表(见附件)发送到409469565@qq.com

3.初评阶段(59日至15日)。由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初评,遴选出15名“经纬先锋”榜样人物候选人。

4.投票阶段(516日—22日)。在学院有关媒体上对15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开通投票平台,组织公众投票。

5.终评阶段(523日—25日)。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意见,评选出10名左右“经纬先锋”榜样人物。

6.表彰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典礼或在相关活动中予以表彰,组织学院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学习先锋事迹。


附件:第三届“经纬先锋”榜样人物推荐表(教工).doc

    第三届“经纬先锋”榜样人物推荐表(学生).doc

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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