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科研业绩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 2023-03-06 作者: 浏览次数: 271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顺利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现请各位老师进入科研业绩管理系统(http://10.1.81.124/#/login)填报2022年度所涉科研业绩,其中“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学术著作、咨询报告、科研获奖、境外学术会议”等由科技处、社科处录入,“学术论文、论文转载、入选ESI论文、优秀网络文化”等由教师录入,并在3月12日之前完成填报。因相关数据将作为老师个人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恳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务必重视、通知到位,感谢支持!
科研业绩计分请参考《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浙师科研字〔2022〕2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21〕16号)以及《浙江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院关于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补充通知》(科研院〔2021〕9号)。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