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关于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的通知

[日期:2023-06-13] 来源: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作者:

各位老师: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现将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如有异议,请于616日前向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579-82282608

公示-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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