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理环境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系、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将《地理环境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聘任实施办法》予以印发,希各知照。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地理环境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聘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科建设,理顺学院内部管理体制,促进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院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并重新聘任内设机构负责人。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机构调整工作坚持机构精简、工作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适应学院未来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干部聘任工作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内设机构干部聘任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
三、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学院内设机构和负责人招聘岗位公布如下:
(一)地理科学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地理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兼任),专业主任3名(地理科学专业、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二)城乡规划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由城乡规划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兼任);
(三)环境科学与工程系,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兼任);
(四)实验室,设主任1名;
(五)继续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
(六)资源分析与规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常务副主任1名;
(七)环境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常务副主任1名。
四、干部聘任
(一)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系主任、系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系副主任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4)身体健康。
(二)聘任办法和要求
1.下发文件,宣传发动,公布机构调整和干部聘任实施方案;
2.报名应聘,组织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
3.学院党委会综合考察,研究聘任人选;
4.任前公示,对拟聘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5.下发文件,聘任上岗。
(三)聘任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25日发布聘任信息。
2.2023年6月30日上午12点前,组织民主推荐和个人报名自荐(个人岗位报名表请发至zxn@zjnu.cn)。
3.2023年7月3日,学院党委会考察确定拟聘任名单。
4.2023年7月3日—5日,公布拟聘任名单,任前公示。
5.2023年7月7日,聘任上岗。